儀器校準產品檢測報告可以給客戶嗎?
根據國務1院503號令)《國務1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銷售者應當向供貨商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產品,不得銷售。”
一個檢驗報告是有實效期的,如果你生產的產品,有檢測報告,完全可以給購買你產品的客戶一份復印件啊,當然如果客戶要原件的話,合肥校準檢測,你可以在送樣到檢測中心檢驗時提出對該產品的檢驗報告多出幾份備用(要收費工本用的),送給客戶完全沒問題
對校準報告進行技術確認的必要性
校準報告之所以進行技術確認,目的是確認儀器校準數據和結果是否符合實驗室工作使用要求,確保計量檢測儀器設備出具數據的準確性。使用要求包括標準對計量器具的要求,也包括儀器本身的要求,通常確認測量范圍和準確度兩個指標,測量范圍應覆蓋被測參數。比如不能用220V的電壓去測量380V的電壓。
另外準確度等級或1大允許誤差或不確定度,計量校準檢測,原則上要小于被測參數的三分之一,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二分之一。比如用尺測量工件的尺寸,工作尺寸要求1大允差為正負3,儀器計量校準檢測,那么尺的1大允差應優于正負1,校準檢測公司,否則就不符合實際工作要求的技術指標,因此也無法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所以對校準報告進行技術確認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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